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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安置工作 减少重新犯罪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10年01月21日┋阅读:113次┋字体:大 中 小 ]
郭茂喜原是田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招聘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计划生育超生执行工作主要靠这些招聘人员,而这些招聘人员素质低,一切向钱看,对超生罚款对象的罚款采取强行搬东西等方式,乱来胡搞。1997年郭茂喜在执行处理田镇村陶某计生罚款时,由于措施强硬不当,被陶某用板斧砍成重伤,陶某被依法判刑12年。郭茂喜也因此而失业。事后,郭茂喜要求田镇办事处给予工作安排,办事处称其是违纪行为未作安排。1999年郭茂喜因斗殴致人轻伤被判刑2年。2002年初,郭茂喜刑满释放,再次要求田镇办事处给予失业安排,办事处又未作答复。2003年6月份,他又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随后,他妻子也提出离了婚。2009年6月份,他刑满释放后,找到田镇司法所说明其经历,田镇司法所经认真研究,认为郭茂喜多次犯罪判刑,其主要原因是失业,这次释放回家,妻子又离异,家庭缺乏温暖,如果不及时解决好他的就业问题,很可能又会走上重新犯罪的不归之路。于是,田镇司法所找到田镇办事处领导,分析了郭茂喜过去两次犯的症结所在,为了挽救他的人生,减少重新犯罪,消除社区不稳定因素,建议办事处领导及时给予安置,办事处领导及时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将郭茂喜安置在华新水泥(武穴)公司装卸运输公司工作。如今,郭茂喜同志脚踏实地工作,他感慨地说:“如果第一次坐牢回来找到司法所就好了,就不会坐第二次牢,老婆也不会离婚,俺要感谢田镇司法所”。(田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