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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堆占道致人亡 温情调解化矛盾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10年01月21日┋阅读:124次┋字体:  ]

2009年1267时许,龙坪镇大树村村民彭果驾驶摩托车沿蕲孔公路前往武穴与朋友聚会,行至下冯村十八户路口,因避让对面车辆灯光撞上了路边堆积的石子上,导致车翻人亡。

事情发生后,死者的家属、亲戚、朋友及同村村民30多人来到事故发生段,将死者的尸体停放在公路旁,因天气下雨,只得临时搭棚,声称处理不满意就不安葬死者。见天晚无人对此事问津,死者的家属抬尸堵塞公路,阻碍交通。

镇调委会闻听此事后,随即组织交警大队、派出所会同有关村干部到现场做工作。经了解石堆系下冯村十八户垸硬化公路结束后,为防止车辆通行时将未干的路面轧坏而堆积的,承包该段公路硬化有三个小老板,由于我们几人对该村情况不熟,加之天气恶劣,又是风又是雨,气温较低,死者家属经过我们几个职能部门共同做工作,并一再保证第二天就来下冯村处理此事。在安顿好死者家属完毕已是午夜3点多钟。

第二天一大早上班,张增基书记又来所邀龙坪司法所吴卫东一同前往下冯村调处此次纠纷。到达下冯村后,参加调解的有交警大队李中兴、派出所库群所长、干警孙向军、镇领导陈镇长。因死者是大树村人,发生事故是在下冯村,故邀请了大树村主任张齐选,下冯村主任冯汉新、治保主任陈义桥、下冯村三位承包公路的老板,及死者方的五位代表。鉴于本次事故属单方交通事故,没有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找不到适格的赔偿主体,但从民法角度看,死者的死亡原因与三位承包公路硬化堆积石子在公路旁边且占道的石堆形成了因果关系,三位老板承担赔偿责任是定了的,至于赔偿额是多少,死者方代表意见:死者系非农业户口,按照法律规定应赔偿肆拾陆万元。三位老板表态无法接受,三位老板称,大部分资金全部投资到硬化公路里面,且下冯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他们工程款。吴卫东与交警李大队长耐心做三位老板工作,三位老板最终同意三人共出一万元先安葬死者,其他赔偿款可通过诉讼程度解决。但死者方代表还是不接受三位老板的意见,直至下午3时,吴卫东与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在下冯村办公室吃一块面包,喝一杯开水后又继续从人情法理的角度耐心做工作,同时引用实例反复说服教育三位老板,至黄昏时分三位老板与死者家属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三位老板付给死者家属包括丧葬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叁万元,村方付壹万元,共计肆万元,余款同意用诉讼方式解决。

一起牵涉人多、村多、错综复杂、事态严重的矛盾纠纷在镇、村两级调委会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到调结。(龙坪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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