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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无情人有情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10年01月21日┋阅读:184次┋字体:  ]

2009年1516时56分,武穴市龙坪镇正街267号房屋发生火灾。龙坪司法所吴卫东收到信息后立即与派出所、消防队联系,中队出动2台车,12名消防官兵前往现场补救,火灾于1738分熄灭。

火虽然扑灭了,但房屋承租户蒋承文的日用品、电器、家俱、衣物等均化为恢烬,造成蒋承文无法正常生活。他是低保户无其他收入。为了让弱势群体能正常生活,吴卫东先后与朱河村书记朱金祥联系先解决一些生活物资,然后稳定蒋承文上访的情绪,他多次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反映,并拿着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办理案件函找到吴卫东按法律程序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因蒋承文属一根筋的人,很难象常人一样与他正常沟通,加之物品均烧毁,无法提供产品的型号、规格、新旧程度,导致立案后委托武穴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无法进行损失鉴定。鉴于此,吴卫东凭蒋承文的回忆写出的日用品名称与市消防中队联系,基本认定损失为4297.3元。开庭前,吴卫东冒着炎热酷暑多次往返于消防中队、物价鉴定所、龙坪派出所之间,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有火灾的原因证明、物价的损失证明、火灾的认定意见等,这些证据让龙坪房管中心在开庭时看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确实存在疏忽大意,并同意与原告达成和解意见。于是吴卫东与龙坪法庭承办案件的法官多次做蒋承文的工作,最终让“一根筋”的蒋承文想通了。被告方龙坪房管中心于2009921与原告蒋承文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一次性现金支付蒋承文贰仟元整。蒋承文拿到手的贰仟元现金后的同时向被告龙坪房管中心出具了收条和结案证明等手续,然后面带笑容的离开了龙坪人民法庭。

一场多次上访的案件终于在龙坪司法所法律援助下让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得到了维护,彰显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地方的稳定。

(龙坪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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