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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车祸 谁埋单?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10年01月21日┋阅读:114次┋字体:  ]

今年925日上午8时,大金司法所走来了一位面容憔悴、脸带忧伤的中年妇女,接待她的是工作人员张建新。当张建新热情地问及她是否需要帮助时,这位妇女未开口,便泣不成声。经过张建新的一番安慰、劝说,这位中年妇女慢慢地道出了事情的缘由,并要求张建新同志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讨回公道。

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中年妇女名姜月凤,是石佛寺镇陈德荣村村民。200811282150分许,姜月凤的女儿陈红英下夜班后坐在同事伍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后面,由武穴刊江大道西往东行驶,当车行驶至刊江大道城东加油站路段时,撞到公路上一块混凝土块上,造成摩托车滑倒,陈红英与伍某二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市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专项排查,最终不能查明责任车辆。于是,市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了认定:事故的发生是摩托车撞上本车道内抛落的混凝土块上所致,乘坐人陈红英在本次事故没有过错。对于心爱的女儿突然车祸丧生,姜月凤犹如晴天霹雳,精神一下子崩溃了。痛定思痛之后,姜月凤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可她又一脸茫然,责任车辆未查到,又该找谁索赔呢?找伍某的父母吧,伍某已死亡,其父母也陷入了悲痛之中,其家庭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父母也无钱赔偿。姜月凤带着哀伤、无奈来到大金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听完姜月凤的讲述,张建新同志也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因这是一起涉及道路管养职责的案件,与因道路维修、养护瑕疵而导致损害的案件不同,本案涉及的是道路清障问题。我国立法将保证道路畅通、安全的职责赋予道路管理部门。经过仔细斟酌之后,张建新同志毅然接受了姜月凤的委托请求,将导致事故责任的武穴市交通局、市政建设公司、公路段及市环卫处四家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向市法院提起了赔偿的民事诉讼,该纠纷案件现正在审理之中。(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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