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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fa寺司法所为农民工讨回赔款21.6万元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10年01月21日┋阅读:110次┋字体:  ]

2009910,远在江西省遂川县务工的大fa寺镇李茂洪村四组村民刘有芬,不慎从务工工地的脚手架上掉下身亡。家中只有年过花甲的父亲、母亲和刚满周岁的女儿以及悲伤无助的妻子,生活十分困难。而刘有芬务工所在的工地又是层层转包来的工程项目,几方老板都不愿承担责任,纠纷随之而生。

911,大fa寺司法所接到受害人刘有芬父母及妻子的申请后,立即安排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张少锋同志前往江西省遂川县处理这一纠纷。

到达遂川县后,张少锋同志立即着手调查案件具体情况,并迅速查清了受害人刘有芬务工工地的老板徐建兵是从另一当事人石光展手中承包的,而石光展又是从江西省遂川县联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转包过来的。事故发生后,遂川县联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石光展以及徐建兵都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情况,张少锋同志依照法律,直接找到联盛公司,阐明了联盛公司应当承担这起工伤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经过几番交涉,终使联盛公司同意按照国家标准赔偿受害人的所有损失。并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父母和女儿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为处理这一纠纷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共计21.6万元的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千里之外的人身损害纠纷圆满地调处成功。(大fa寺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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