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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引发医患纠纷依理依法化解医患矛盾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10年01月21日┋阅读:242次┋字体:  ]

市某液化气站青年工人夏某身体不适在弟弟陪同下,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按医院医师开的处方,在气站附近诊所打针。下午夏某未见好转,傍晚又去城西某诊所看病,该所医生见其病情,动员夏某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检查。当晚8时多,夏某在弟弟陪同下再次到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熟人做了X光片检查,找到住院部值医师,值医师正巧是白天为夏某医病的医师。陈医生为夏某做了一般常规性检查,晚9时许即安排夏某住院医治。夏某打针半小时后身体出现不良反映,呼吸急促、大汗淋漓。陈医生一边医嘱护士上氧气打针施救,一边向科室主任报告,但没有向夏某及其亲属叮嘱不能下床。恰在此刻,夏某腹胀,病房无医生护士,其家属扶夏某到病房卫生间上厕所,夏某厕所未上完,医师来到病房,见夏某下病床上厕所急忙叫夏某不要用力。夏某上完厕所,倒在病床,病情恶化。科室主任赶到病房检查,看患者夏某病情状况感觉其病情严重,一边查看X光片检查资料,一边安排心电图等项目检查,一边组织医护人员抢救,仅2个多小时夏某人事不知,抢救无效身亡。

夏某自己走着入院治病,仅3个多小时,横着身亡抬出医院,其亲属难以接受,医患纠纷产生。患方一面向我们咨询,一面准备组织亲属闹事。医院听说患者要闹事深感不安,准备罢医,医患双方矛盾一旦激化事态发展可想而知。

武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做患方亲属工作,晓知以理,依法维权;一边调查事实,查明原因;一边向医疗管理行政机关卫生局反映事实情况,要求卫生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患者亲属三方一起协商调解。

武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指出医方存在对患者病情认识不足、在患者病情加重输氧施救过程中无人看护、该告知的禁忌未告知以及对患者病情用药量存在过错,一方面向告知患者应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标准要求赔偿。

最终经武穴司法所工作人员依理依法调解,以医方给付相应赔偿,患方亲属获得赔偿而化解矛盾告终。(武穴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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