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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7年10月17日13时49分┊IP地址:61.136.*.*]
主题:加班不给加班费! (人气: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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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小范
属性:管理员
状态:离线
注册:07年10月17日13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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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保安公司工作,因为我向劳动局反映了加班不给加班费的问题,公司现在对我进行三不管理,即一不开除,二不辞退,三不安排上班。已向劳动局反映多次,该公司百般狡辩。请问怎样处理?
这个家伙真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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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7年10月25日15时40分┊IP地址:218.200.*.*]
回复:加班不给加班费! (人气: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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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大邱
属性:管理员
状态:离线
注册:07年10月25日08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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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方式有二种:
第一中方式,你可以书面向劳动行政部门所设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查证属实,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可以对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你加班工资.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管,你可以打行政官司告其不作为. 第二种方式,你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解决,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你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个家伙真懒,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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