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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 用心帮教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07年10月25日┋阅读:812次┋字体:  ]

     2007年5月13日下午,一位青年男子来到武穴办事处法律服务所。据该男子称,他姓候,是武穴办事处郭应龙村村民,2001年在外地务工时,因犯抢劫罪,被异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于2006年7月刑满释放回家,在服刑期间其同胞哥哥乘其不在家之机,欺瞒村干部将他依法承包的0.52亩水田占为己有,后因这0.52亩水田被淹,政府给予土地补偿款4000余元,也被其兄领取。候某如今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多次与其兄交涉未果,由于在监狱服刑期间学过一些法律知识,所以找到了武穴司法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帮他讨回补偿款。 
      武穴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司新涛了解情况后十分重视,认为这既是一起维权案件,也是一项帮教工作,可以通过这次维权案件,教育候某要遵守法律、相信法律,还可以帮助候某解决生活困难,树立生活信心。司所长一方面表扬了候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冲突的正确方法,提醒候某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不要有过激行为;另一方面立即指派法律服务所专人代理此案。 
      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次日便上门调解,候某的哥哥非但没有返还补偿款的意思,反而扬言要“暗算”其代理人及候某。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顶住各种威胁和压力,多方调查取证并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无偿为候某代书,目前,该侵权纠纷案件已向法院起诉立案,正在审理之中。 
      这是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所涌现的一大批为弱势群体、刑释解教人员伸张正义案件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案件,却充分体现了该所法律工作者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关爱刑释解教人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优良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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