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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 作者:办公室┋来源:未知┋发布:司法局┋日期:07年10月23日┋阅读:1887次┋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黄冈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就我市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一实践主题,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主线,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以下三项工作目标:
一是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领域得到新的拓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优势、工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主要内容
㈠学习内容
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司法部召开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厅张厅长在会后的讲话精神;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理念、职业道德教育。
㈡主题实践活动:
1、律师工作。一是要加强律师顾问团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同时要继续推进律师法律顾问团进领导层、进机关、进大型企事业单位;二是积极组织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及涉法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及涉法信访案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使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及涉法信访案件处置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必须参与信访接待20人次,接待上访群众100人次,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涉法上访案件的办理;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大力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围绕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等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围绕我市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审定、招投标、建设、现场监督、政府采购等事项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全年律师要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100件,民商事案件诉讼代理300件,非诉讼案件200件。
2、公证工作。一是要大力推进我市公证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市、县市区公证机构的有关调整改革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公证机构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全年全市公证机构要办理国内公证2000件,涉外及台、港、澳公证200件;三是要积极引导公证工作服务困难群众。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群众以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进行权利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等事宜,要坚持特事特办,提供帮助,及时为他们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酌情减免公证费。
3、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以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创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构建“大援助”工作格局;二是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武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实施细则》、《武穴市司法局关于确定公民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扩大fa律援助覆盖面,为更多的受援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的免费法律服务。全市全年办理援助案件80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00件;三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2348法律咨询电话自动化平台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要加大司法所建设,努力改善和提高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基本条件;二是要结合司法所长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三是积极参加人民调解落实年活动,认真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全市各地、各部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全年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完成各类法律事务1500件。
5、司法鉴定工作。一是要要狠抓规范管理,推动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推进实验室达标建设,确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依规执业。二是要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通过加强管理,严格准入制度等方式,增强司法鉴定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执业道德水准,保证鉴定质量,树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形象。三是要采取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健全监督机制等方法,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能力、鉴定水平和服务意识。
6、劳务经济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把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自身维权能力。二是要继续完善维权网络建设。加强驻外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集聚地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构的协作与信息交流,掌握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及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三是推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建立武穴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全市所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都要到农村开展一次以上义务法律咨询,到农民工聚集地举办一次以上义务专题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㈠学习动员阶段(2007年7月5日至2007年7月20日)
各科、室、处、所、法援中心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丰富有关学习讨论的内容。学习可采取专题辅导、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论坛研讨、演讲比赛等形式,切实做到学习、讨论有主题、有内容、有笔记、有成效。并积极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省厅举办的“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征文活动。
㈡工作实践阶段(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2月)
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将成立督导组,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此阶段活动结束后,全市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局办公室。
㈢总结阶段(2008年3月至4月)
要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报告局办公室。整个活动结束后,我局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交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经验,通报表彰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加强主题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局决定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双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治处、律公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法制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涉及范围广、队伍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注重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工作不同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优势,确保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扎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落实的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对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进行广泛深入地报道。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不断扩大fa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树立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㈣强化考核,确保实效。
要实行主题实践活动项目管理责任制,对主题实践活动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活动内容、责任主题、完成时限、考核以及奖励办法。要建立考核机制,把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逐一检查考核。
二00七年七月五日